人间有味

【袁高】平生有人知(End)

平生有人知

 

*最初是想搞个袁高日常系列,名字都想好了,“岁月忽已晚”,从刚谈恋爱写到糟老头子,后来发现要我按顺序写那还不如要我命…………那就哪个先来写哪个吧,随缘,随缘。

*无责任,OOC。

 

 

师侦营这两天不大平静,副营长高城的办公室兼宿舍尤其热闹。

一排长马小帅和二班长甘小宁来来回回跑,几乎跑出个重影。

“副营长,你坐着,水我给你倒!”

“副营长,你别动,文件我去交!”

“副营长,你别急,我扶着你走!”

“连长!都说了放着我来啊啊啊!”

一天三百遍副营长,间或夹杂几句连长,此起彼伏,交相呼应,喊得高城脑仁直疼,心头火起:老子不就是伤到脚趾头了吗?你俩至于这么夸张?!

 

事情要说回两天前。

新一轮集团军内部演习顺利结束,师侦营打了几场漂亮仗,虽说对手不是专业蓝军,但参演目的本来就是检验全营前期的训练成果,1:17的战损比亮出来,高城不可能不高兴。

俗话说得好,乐极,它就容易生悲啊。

演习的最后一场冲锋,胜利在望,高城蹿出指挥室要往前线跑,营长在后面跺脚说你在这里看着就好,跑什么跑!高城不依,说隔着屏幕哪有亲眼所见来得有劲儿?全营苦练俩月为的不就是这一刻?话没喊完人已经跑远,结果登战车时一个激动,右脚狠狠撞在防弹钢板上,钻心的疼。本以为过两分钟就没事了,疼痛感却丝丝绕绕,愈演愈烈,只要高城的脚趾碰到鞋面,就能疼得他一哆嗦。

早些年高城带着一个鬼魂似的许三多到草原五班治毛病,骂到酣处一脚踹飞了一把铁凳子*,大脚趾头疼得跟折了似的,不过到底没折,只是趾甲盖裂了道缝,一走路就游丝一般恼人地疼,养了一阵子才好。

于是这次高城以为又是趾甲盖裂了,没太在意,强忍着到演习结束,脱下鞋一看,深蓝色的袜子前端像浸了水一样黑,伸手一摸,红的。

高城这才知道,这回他干脆把自己的脚趾甲盖给踢飞了。

 

马小帅和甘小宁自打高城脸上挨过一杀伤破片之后,就看不得高城身上哪里冒出点儿血来,当场嗷地一嗓子猛扑过去,抬起他就往医疗队跑。

高城从医疗队辗转到野战医院,心里至少默念了八十遍丢死人,偏偏马小帅那孩子不长心眼儿,碰上谁问高城的情况都摆出一张忧心忡忡苦涩巴巴的脸,实事求是地答,我们副营长脚受伤了,啊?不,不是骨折,是脚趾甲盖掉了。

我靠!高副营长仰天长啸。

有时候他真想把这个宝贝疙瘩拉出去倒着埋了。

 

高城的耐心最终在马小帅从卫生队推回一台轮椅时宣布告罄。

他指着那洪水猛兽似的玩意儿,手指发抖,一口气好半天才喘上来:“……他妈的老子又不是残废了!”

营里是没法儿待了,高城当机立断,回家。

反正演习结束后他有假,报告也交上去了,不如就此回家待两天,远离这帮不利于血压健康的傻瓜蛋,更主要的——

高城实在受够了对每个人解释他的脚趾甲盖儿。

 

回家也得讲究战略。

父母家,那肯定是不能回的。自己的爹妈什么样,高城最清楚。他爹约莫什么都不会说,最多瞥他一眼,问一句“丢不丢人”。他妈就可怕多了,搞不好比马小帅和甘小宁加在一起更可怕。

于是高城毫不迟疑地决定回自己家。

他盘算的很好,演习前袁朗给他打电话说有任务,还没回来,现在他回家既不必跟袁朗解释脚趾甲盖,也不用听人念叨。

可惜俗话又说得好,人算,它有时候就是不如天算啊。

 

 

袁朗任务结束回来,安顿好队员后,第一件事就往师侦营拨了个电话。

接线的是通讯员:“报告首长,高副营长请假了,不在营里。”

袁朗挺意外,高城一般只会在他有假的时候才休息,还从来没有过单独行动。

袁朗问:“他说是什么原因了吗?”

通讯员接得利落:“副营长回家养伤了。”

袁朗心头一跳:“回家养伤?”话一出口便平静下来。高城能自己回家,说明伤得不重,想来没什么大碍。

“什么伤啊?”他又问道。

通讯员似是为难:“这……我们副营长交代了,谁问都不许说。”

 

挂断电话,袁朗沉思片刻,拨通了自己家的号码。

拨号声响了许久,临掐线才被人堪堪接起:“喂?”

“高城,是我。”

“袁朗?!”那端惊讶非常,“你你你不是出任务去了?这么快就回来了?”

“这还叫快?我都走了一个星期了。”袁朗一顿,声音陡然低下去,“怎么,你不希望我回来?”

“什么话!”高城吼了一嗓子,“我那是因为……”后半截没了声音。

袁朗大抵知道他想说的是受伤的事情,没有追问,语气恢复了正常:“我这边的事儿下午能处理完,晚饭应该能回家吃。”

高城立刻接道:“你不用急啊!刚回来吧?先休息再忙,不急这两天。”

袁朗眯了眯眼睛,慢吞吞地喊道:“高城……”

尾音微微上扬,若有似无地透露出危险的气息,如同告诉另外一人,你最好别想瞒着我什么。

电话彼端一阵沉默,几秒钟后,高城泄气,咕哝着说:“我等你。”

 

傍晚袁朗到家,站在门口等高城开门。只要高城在家,袁朗从来不用钥匙。高城说闹鬼的毛病,得到一句生活情趣作为回答。

平时最多等五秒,今天袁朗发现自己数了十秒才等来高城。

门一开,还没打招呼,袁朗的视线就敏锐地往下一滑,于是连压在舌尖下的那句“伤到哪儿了”也一并丧失了出口的必要。

“这个……”

袁朗盯着高城包扎得分外显眼的右脚大拇指,神色一时颇为复杂。他以为自己已经把情况猜全了,然后发现人生经历还是有点儿少。

高城右脚只有脚后跟着地,一拐一拐地让开门。袁朗走进去,始终盯着他的脚。

高城又一拐一拐地走到沙发旁坐下,屋内静得诡异。半晌,沙发上闷声闷气地飘出一句话:“……想笑就笑吧。”

袁朗把行李放好,无奈道:“我笑什么啊。”

高城猛一转身,指着袁朗的脸:“你这明明就是在笑!”

袁朗嘴角压抑着的弧度上扬了几分:“我这是……深感意外。”

“靠。”高城用力把后脑勺埋进沙发后背,“我就知道还得丢人。”

“这有什么丢人的。”袁朗说着,走进卫生间洗脸洗手,“演习里伤到的?”

“嗯。”

“那就是光荣负伤嘛。”

“光荣个屁!”

 

“骨折还是?”袁朗洗完出来,走到高城身边坐下,问。

“没,”高城仍然郁闷,“就就是趾甲盖起来了,到医院给拔了,说这样长新的更快。”

“我看看。”

“有什么好看的。”

“让我看看。”袁朗毫不退让。

高城没辙,在沙发上挪了挪,抬起右脚搁在袁朗膝头。

袁朗问他:“回家几天了?”

“昨天刚回来。”

“饭怎么吃的?”

“外卖。”

袁朗的手刚洗过,有些凉,握到脚上时高城忍不住一缩脚趾,牵扯到伤口,他下意识抽了口气。

“我碰着了?”袁朗立刻问。

高城摇摇头,看着袁朗动作愈发谨慎地一层层揭纱布,不禁有些好笑,拿左脚蹭蹭袁朗的小腿:“你这是拆炸弹呢?”

“别动!”袁朗眉头微微皱起,专注着指尖的动作,嘴上答道:“比拆炸弹难。那玩意儿拆不好顶多炸到我,这拆不好可是你疼。”

高城不说话了。他微微动了动倚在沙发上的肩膀,靠得更舒服些,然后望向袁朗的侧脸。

 

傍晚的夕阳余晖照进客厅,光线与空气都显得安静,高城的目光同样安静地扫过每一个细微之处。

胡茬很明显,今天早上肯定没刮。

头发也长了,明天给他理一理。

下颌线又锋利了点儿,估计这一个星期都没好好吃过饭。

眼睛下面一片青黑,连觉也没睡好吧。

 

纱布揭开,伤口不可避免地疼起来。思绪恍惚的一瞬间,高城想起上一次脚趾受伤时,他和袁朗不过是点头之交。

高城偏过头,悄悄地笑了笑。

 

晚饭袁朗掌厨,高城舒舒服服喝了三碗粥,啃了两个馒头。

洗澡时两人小小地争执了一番。袁朗坚持要高城在脚上套个塑料袋,而且不能洗淋浴,泡澡时也要小心。高城觉得麻烦,随口说我昨天就这么直接洗了,也没见发炎啊。

袁朗的脸色一下子沉了。

“你这脚趾头还想不想要?”

高城冷哼:“你甭想拿我当小孩子吓唬。”

袁朗充耳不闻,从善如流地接上后半句话:“你不想要,我还想要呢。”

塑料袋最终还是去到了它该去的位置。袁朗在心中的记录簿上又给自己划了一笔:早就知道,高副营长吃软不吃硬,胜利永远属于智慧的人民。

 

高城看见袁朗拿着指甲剪过来的时候,脑子有点迷糊,直到那冰凉的金属碰到皮肉,才像受了惊吓似的猛地从床上弹起来。

“你你你干嘛啊?”他磕磕巴巴地问。

袁朗比他更纳闷:“给你剪趾甲啊,这都看不出来?”

“不是!你你把指甲剪给我,我自己来。”高城伸手推他。

袁朗把他推回去,揽过他的左脚在腿上放好,“你剪的不好看。”

“谁还看脚趾甲啊?!”

高城一嗓子刚吼完,抬头就瞧见袁朗意味深长地一笑,朝他递过来一个“你说呢”的眼神。

某些记忆跳出脑海,恰逢其时,忙里添乱。

 

高城是个四肢修长的人,这样外在的特点,几乎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能注意到。但很少有人知道,高城的脚趾甲不是平着长,而是翘着长的,也正是如此,他的脚趾甲撞在坚硬的物体上,更容易受伤。趾质也很坚硬,倘若剪指甲时不够细致,最后的效果借用他那位母亲大人的一句话来说,就是“狗啃的都比这好看”。

高城打小就很讨厌自己这样的脚趾甲,剪起来麻烦不说,还动不动就顶破袜子。袁朗倒好像很喜欢这一点。

两人第一次裸裎相对后,袁朗拨着高城耳后汗湿的头发,黑亮的眼睛里光芒闪烁,高城被他看得脸色发红,嘟嘟囔囔地说你你你小眼晶晶想什么呢。袁朗的眼睛又是一闪,半晌才道,我在想高副营长表里如一,连脚趾甲都长得天天向上。高城累得直犯困,回了他一句莫名其妙什么玩意儿,说完就专心会周公去了。可迷迷糊糊要跌进梦乡时,又觉得哪里有点儿不甘心:同样没遮没掩,怎么他只对个别地方印象深刻,死老A就连脚趾甲都给看清楚了记牢靠了?

第二天睡醒,高城憋不住如是问了,袁朗听罢笑得一派柔和,回答时声音低低的,沙哑中含着几许情深。

想得太久,一寸都舍不得漏掉,一眼就刻到心里了。他说。

于是高城又闹了个大红脸。

 

袁朗把高城完好的九个脚趾甲盖细致地剪了一遍,又细致地磨了一遍,眼角余光瞟见高城略有些红润的脸颊,深感心情舒畅。

不过给伤口换完药之后,高城的脸色立马就又成了白。

常言道十指连心,脚趾虽然离心脏远了那么一点儿,可该疼还是疼,半分不客气。高城的伤口长了有三天了,每次上药还是要疼一阵。从神经末端传来的疼痛几乎给人一种永无休止的错觉,他烦躁地在被窝里翻来覆去。

躺在一旁的袁朗一把按住他,问:“你这几天晚上睡觉碰到过伤口没?”

高城睡觉不算老实,翻身的动作很大。

“不碰到不可能吧。”高城回道。

袁朗让他平躺好,自己侧过身揽住高城,抬腿压住了他的右腿。

高城抱怨:“这样不舒服。”

“忍着,你那伤口可真不能再乱碰了。”

 

高城躺了没几分钟,又开始挣扎。

“袁朗!这样我真睡不着!”喊完又抽了两口气。

袁朗无奈,探身拧开床头灯,低头看了看他,问:“伤口很疼?”

高城的脸几乎皱成一团,说话时语气像抱怨又像撒娇:“……你说就这点儿破伤,它怎么能这么疼。”

“十指连心啊,我的高副营长。”

“那是手指头。”

“脚趾也连心——你就说哪儿疼不连心吧。”

高城拧着眉。

“我有个办法。”袁朗说。

“啥?”

“不是说头疼医脚么,脚疼,那就医头好了。”

“鬼扯。”高城笑骂,“就算真有用又怎么样?你也不会医啊你。”

“谁说我不会?”

 

袁朗吻过来的一瞬间,高城的身体紧绷了一下,转瞬又放松下来,闭起双眼。

久违的吻,熟悉中带有一丝陌生。

或许是因为他们不能经常见面的缘故,袁朗每次吻他都带着压不住的急切和欲求,这晚却吻得格外温柔,细致又缠绵,唇舌耐心地一遍遍抚慰着他的,高城几乎沉溺进这样柔和温暖的感触里,而那些尖锐的疼痛似乎也受到安抚,变得平和乖顺。

袁朗的嘴唇离开时,高城下意识地追过去,换来了一声轻笑。

他睁开眼睛,正好望进袁朗的眼里。

 

笑意。思念。渴望。爱。他的倒影。

高城看见想要看见的一切。

 

袁朗起身的动作轻盈而迅捷,眨眼间便跃过阻隔,跪坐在高城的腿间。他伸手握住高城右脚的脚踝,缓缓拉高至唇畔,偏头在踝骨上落下一吻,目光始终和高城的视线纠缠一处。

“高城,”他说着,一寸一寸地俯下身,“待会儿右脚不要用力。”

高城不大记得自己是否照做了,或许没有。意乱情迷的时刻里,疼痛总是可以遗忘的。

 

 

假期结束回营时,师侦营的副营长走路已经看不出半分脚趾有伤的迹象了。

经历过这么一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折磨,袁朗养成了定期提醒高城剪脚趾甲的习惯。如果俩人恰好休息,他便顽强地顶住装甲老虎恼羞成怒的抗拒,坚持亲自动手;如果不巧,那就两个电话挂过去,一个提醒,一个检查。高城虽然嘴硬,但不会撒谎,这点袁朗放心得很。

再后来,某天高城回父母家,军长夫人不知从野战医院哪个姐妹花那里听说了高城脚受伤的事情,拉着高城东问西问,末了又是生气又是心疼地戳着高城的脑门儿直骂:“从小惯的你啊!自己的事情一点儿都不操心!”

彼时高城正看杂志看得入迷,头也没抬地说:“有人替我操心啊。”

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究竟是一副怎样的语气。

 

理直气壮。

理所当然。

 

 

END

 

*小说里高城踢的是指挥车,电视剧里看不清楚他踢的是什么……我就假定是铁凳子啦!
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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